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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新建、改扩建加油加气站规划用地管控规定
来源:市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:2021-09-18 09:00

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贯彻落实“双碳”目标和能源转换政策要求,解决我市加油加气站规划建设面积过小、服务功能单一问题,市规划资源局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儿”实践活动,深入调研,立足实际,制定出台我市新建、改扩建加油加气站规划用地管控规定,致力于将加油加气站由单一加油功能转变为能源综合服务站,提高规划管理用地水平,为群众打造高效便捷的汽车生活服务驿站。主要突出以下几点:一是增设便民高效的生活服务设施。规定可将站房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,由营业厅、办公室、便利店及24小时免费公共卫生间等用房组成;其他便民服务、汽车服务、充电设施等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,为居民提供购物、餐饮、休闲及汽车充电、养护等便捷服务,形成能源综合服务站。二是明确加油加气站规划指标。具备建设能源综合服务站条件的加油加气站,用地规模可增加1000-1500平方米;新建加油加气站容积率上限可控制为0.5,改、扩建加油加气站经过具体方案论证后容积率可适度提高;建筑密度和绿地率不做限定。三是进一步加强加油加气站用地管控。新建加油加气站用地应当以招标、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;改、扩建加油加气站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,应当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;加油加气站用地范围内的服务设施不得单独转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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